摘要:水是万物之本、生态之基 筑牢司法屏障 保护地球水环境 为了节省成本,洗车店竟然擅自取用地下水清洗车辆。日前,长兴法院发出三份水资源环境保护“禁止令”,亮出法律利剑,责令三家洗车行禁止实施未经批准的取用地下水行为。这是全市法院首次针对水资源开出的“禁止令”。 案情回顾 在地上钻个洞,用水管连接水泵到深水层,就有源源不断的水可以免费使用。 近日,长兴县综合行
水是万物之本、生态之基
筑牢司法屏障
保护地球水环境
为了节省成本,洗车店竟然擅自取用地下水清洗车辆。日前,长兴法院发出三份水资源环境保护“禁止令”,亮出法律利剑,责令三家洗车行禁止实施未经批准的取用地下水行为。这是全市法院首次针对水资源开出的“禁止令”。
案情回顾
在地上钻个洞,用水管连接水泵到深水层,就有源源不断的水可以免费使用。
近日,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县水利局对全县洗车行业开展取用水情况专项检查时发现,位于长兴太平洋商贸城(该商贸城主要经营汽车二手买卖、修理、清洗等)有三家洗车店存在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取用地下水用于盈利活动的情况。行政主管部门遂立案查处。
地下水主要来源于大气降水和地表水的入渗补给;同时以地下渗流方式补给河流、湖泊和沼泽,或直接注入海洋;上层土壤中的水分则以蒸发或被植物根系吸收后再散发入空中,回归大气。它是一种重要的供水水源。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水量稳定,水质好,是生活饮用水、农业灌溉、工矿和城市的重要水源之一。
什么是地下水?
法官赴现场勘查取水情况
同时,为避免取用地下水的行为对生态环境继续造成损害,长兴法院收到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申请后,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对经营户进行了询问告知,并向三家洗车店发出环境保护“禁止令”,责令禁止实施未经批准的取用地下水行为。
法官对经营户进行询问告知
张贴公示“禁止令”
那么,自行取用地下水
真的违法了吗?
“少量日常家庭生活用水不用办理取水许可证,但消耗量大的经营活动必须经过审批。本案中,被申请人未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店内用水管连接水泵的方式取用地下水,并用于盈利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长兴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臧丽娟表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行为的;(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原标题:《擅自取用地下水经营洗车 长兴法院开出全市首张水资源“禁止令”》